发布时间:2026-04-24 02:21:04 来源:无踪无影网 作者:热点
9月29日,河北河北省物价局网站发布《关于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通知(冀价管〔2015〕185号)》。通知指出,用电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。实行峰段为8:00-22:00,峰谷分谷段为22:00-次日8:00。河北
根据通知安排,居民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实施范围包括:供电企业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用电居民用户(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,不含多户居民共用一块电表计量的用户),以及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(不包括从事生产、实行经营活动用电)。峰谷分
用户可自愿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。河北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可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,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,用电执行时间以年度为周期,实行且不得少于一年。峰谷分
峰谷电价具体价格为: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,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,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(下同)0.55元、谷段电价0.30元。用电电压等级为1-10千伏的,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.50元、谷段电价0.27元。第二、三档峰、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.05元、0.30元。执行合表电价的用户,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,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.57元、谷段电价0.31元;用电电压等级为1-10千伏的,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.52元、谷段电价0.28元。
通知要求,电网企业要加快“一户一表”改造和电能表计的更换进度,提高抄表到户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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